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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安禄山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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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尺长刀随黑衣旋舞,裹挟着刺耳的铮鸣声,切过身前两个甲士的脖颈,饥渴的刀刃疯狂吸吮伤口,纹路越发妖艳。

【饮血】

一杆长槊直奔胸口凌厉扎来,陈酒刀口一磕,探手抓住硬木槊杆用力一拉,雪亮的槊锋直直插入另一个甲士的面门,同时凤图刀直刺而出,捅进了那个被踉跄拉过来的持槊曳落河肋下空当,将肺脏和心脏一同戳烂。

血腥味儿充塞鼻腔,陈酒感受着从刀柄涌入掌心的蓬勃生机,双眼越发明亮。

长刀,重槊,血肉,金属……

方寸见血的冷兵器交锋,人与人之间的殊死搏杀,肌肉筋骨的原始纠缠……

久违了。

陈酒大咧着嘴角,凤图刀每次挥劈戳刺,都带起几道激涌的血箭,在黑衣上浇洇一大片。

刀口翻折劈落,碎甲断骨!

唐朝的明光铠,由两千余片鱼鳞甲和长条甲经锻铸、打札、错穴、精磨等数道工序,最终由皮革条编缀而成,辅以胸前背后的金属圆护镜,是这个时代最精良的甲胄,素来有“铁猛兽”的称谓,仅重量就几十斤,非重器不能破甲。

若不是凤图刀经过龙血磨石的打磨,成为了含炁类物品,怕是早就刀口崩折,根本无法像如今这样破甲如裁纸切布。

血滴顺着衣沿四下飞洒,陈酒在军阵的缺口中左突右冲,如修罗凶神。

军阵后头。

旅帅摘下头盔面甲,掏着淌血丝的耳朵眼,阴沉着一张胡人面目。

“放箭。”

端弩的甲士身子一颤:

“旅帅,会误杀兄弟们……”

“曳落河八千义子亲兵,感念父亲大恩,义之所至,万死莫辞,每个人都发过血誓。为此牺牲,是他们的荣耀。”

旅帅重复了一遍,

“放箭!”

“喏!”

弩机扣扳,箭矢攒射!

陈酒刚刚将刀锋从一个人的腹肚拔出,连带着牵扯不清的模糊,扭头一瞧,映入眼帘的是雨幕般的密集箭头,眉头重重一拧。

【巡游】

裹着刀光的身影一闪而逝,在人群中冲出一条糜烂的血路,避开绝大多数落箭。

即便如此,还是有一支箭矢插入肩头,卡在了骨头和血肉之间。

反手生生拔出箭头,【王十二的狗皮膏药】往伤口上一糊,血液瞬间止住。

“放箭,是吧?”

陈酒咬着牙,巴掌在胸前一抹,

汤姆逊冲锋枪落入掌中,朝弩机队扣下了扳机。

“他拿根烧火棍……”

火舌喷吐!

弩兵后半句话被吞噬在弹头交织的雨幕中,一片人仰马翻。

陈酒不太会用热武器,但在这个距离上,胳膊端得平稳,总不至于描边打空。

咔哒,枪栓一响。

弹匣空了。

“要不是点数用完,当初就多买些子弹了。”

将冲锋枪丢回个人空间,陈酒随手把一颗拔了插销的二三式手雷朝旅帅所在的方向掷了过去,抽身杀回了军阵。

“又是那东西……”

旅帅表情一僵,不假思索挥起斧头,用裹着黄铜的斧面将手雷拍了回去。

拍了回去……

手雷刚一到半空便轰然炸开,碎片和火光的覆盖之下,刚刚重新组织好阵型的曳落河甲士又被撕扯蹂躏了一回,军阵紊乱。

其实,手雷的真实威力并没有这么猛,但对于冷兵器时代的士卒而言,其威慑性远大于杀伤性。

“谢谢了。”

陈酒唇角一扯,踏着满地的甲片和血肉,直冲向胡人旅帅。

“狗贼奴!”

旅帅怒吼一声,同样踏步前冲,

兽吞铜面大斧奔着陈酒的脑门直直劈下。

刀斧交击!

“好重。”

万里挑一的曳落河旅帅骨粗筋壮,竟然与【神眷】加持过的身体素质伯仲之间。

陈酒双脚陷入血水与雪水融合的泥泞里,靴底向前滑出,刃口一翻格开斧子,衣摆随着前掠猎猎作响,翩然若游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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