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章 试探(1/ 2)
本来喧闹的一楼顿时静了下来,然后便是震耳欲聋的呐喊声。
“看,是心岚姑娘!”
“她身边的是谁?竟然跟在心岚姑娘身边!我的心好痛……”
从众人的呐喊声中秦朗证实了猜测,这位果真就是来燕楼的新花魁。
只是没想到,这位心岚姑娘人气竟然这么高,看这些人狂热的样子,比之前世那些追星族也不遑多让。
心中不由有些好笑,这些人中恐怕有许多人都没见过这花魁的模样,也不知他们这般狂热作甚!
这女子究竟有什么魔力?竟然引得富商高官,名流士子争相追捧。
“阿朗,你们要走了?”李崇义眉飞色舞,一脸的志得意满。
“是啊,待得时间也够久了,打算回去了。”秦朗扫了一眼白色女子便收回了视线:“你走不走?”
“别啊!”李崇义急忙跑过来:“着什么急啊,再待一会儿,心岚姑娘想跟你认识认识。”
“跟我认识?”秦朗纳闷的看了一眼花魁心岚,正对上一双盈盈含水的魅惑双眸。
只看眼睛,便可预想面纱下的面容该是何般绝色,怪不得会引得这么多人追捧她。
不过,不是说想见这花魁一面很是艰难么?不但需要大量的银子,还需要有过人的才华?怎的会想跟他结识?
心岚冲秦朗福了一礼:“奴家心岚,见过秦侯。”
“免礼。”秦朗淡淡的说了一句,没有伸手去扶。
不管这女子的身份如何,毕竟自己兄弟喜欢,他自然要避嫌,更何况他并不那种见了美色便走不动路的人。
在这一点上,秦朗做的十分到位。
哪怕就是小程的子桑姑娘,若无必要,他也从来不会与她多攀谈一句,从不做让人误会的事情。
“别在这站着了,回雅阁。”李崇义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拉着秦朗就往回走。
秦朗无奈,只能带着众人随他一起,再次回到雅阁。
来燕楼的人手脚还挺麻利,他们前脚出门,后脚雅阁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。
看到他们过来,来燕楼的人十分有眼色的上了茶水,才退了出去关上门。
双胞胎两人时不时的看向心岚,不过目中却没什么淫邪之意,只有满满的好奇。
席君买那个家伙就不用说了,心思从来不在此处。小程倒是笑容满面,能和子桑多呆一会儿,他自然是十分欢喜。
秦朗手中握着一杯茶,慢条斯理的喝着,却没有开口。
他和这花魁姑娘不熟,与他更没什么交集,实在觉得没什么话好讲。
心岚也不知在想些什么,也不说话,只用一双含情目不住的打量秦朗,察觉到她的视线,秦朗皱了皱眉,心中微微有些不喜。
这姑娘是怎么回事?她是被崇义带过来的,没事老盯着他做什么?
一时间,气氛有些静谧,李崇义有些尴尬的看了一眼心岚。
“奴家以茶代酒,敬秦侯一杯。”心岚姑娘伸出纤纤素手端起茶杯举起,灯光下,那双手更显得晶莹如玉,似蒙了一层光辉一般。
秦朗看了一眼李崇义,端起茶杯轻啜了一口:“不知心岚姑娘有何指教?”
“不敢。”心岚轻笑一声:“心岚初到长安,便听说秦侯仙人子弟的大名,早就想一睹秦侯风采,只是心岚命苦,沦落风尘,此等身份不敢上门拜见,实在有些遗憾。”
“本以为此生无缘与秦侯结识,却不料天从人愿,认识了李家郎君,这才托了李家郎君领着奴家,来拜见秦侯。”
“心岚姑娘过誉了。”秦朗淡淡的道:“本候也不过一普通人而已,是坊间传言过誉夸张了。”
“秦侯何必过谦。”心岚依旧轻轻柔柔的笑着,眸中含着一丝笑意:“心岚在长安也算薄有虚名,着实听说了不少秦侯的事迹,实在令心岚仰慕不已。”
“听说秦侯十分有文采,梅园诗会之时两首大作令长安人争相追捧,一日之间长安纸贵,此等风采,奴家拜服。”
说着,心岚瞟了一眼李崇义顿了顿又道:“若是所料不错,今日李家郎君拿来的那首词,想必是出自秦侯之手。”
李崇义正摇扇子的手顿住,眼中闪过一丝尴尬。
他实在没想到,居然这么快就露馅了!
“心岚姑娘何出此言?为何会觉得那首词是本候所做?”秦朗挑了挑眉,对这姑娘的敏锐有些惊讶。
“奴家在来燕搂挂彩之日,李家郎君已来过一次,上次的字迹与这次截然不同,并且……”说到这,心岚顿了顿,下面的话没有说出口。
“哈哈。”李崇义尴尬的笑了两声:“心岚姑娘好眼力好记忆,竟然还记得李某字迹,李某真是荣幸。”
他心里明白,心岚没有说出口的话是为他留面子,他有多少墨水心里有数。
这心岚姑娘记性如此之好,与诗词一道也是颇为精通,既然能够记住他的字迹,定然也能够记住他做的诗,两相对比一下便知,今日的那首词定然不是他做的。
心岚自谦的一笑:“记得李家郎君的字迹是因为心岚认真对待每一个人,不管诗词的好与坏,都是一番心血,怎可辜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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